各單位,各部門:
為進一步規範學校合同管理,根據《河北科技師範學院合同管理辦法》(校辦字〔2018〕16号,已發布在“校園網—辦公系統—公文管理—校辦字”)相關規定,我辦已經申請刻制了“河北科技師範學院合同專用章”,專門用于以學校名義簽訂的各類經濟合同或協議(包括以有償方式取得各類貨物、基建工程和服務行為的相關購買、租賃、委托、雇傭等方面的合同或協議;科研合作、科技服務項目及其它涉及資金往來的項目合同或協議)的用印。
“河北科技師範學院合同專用章”自2018年5月16日啟用。合同專用章由各單位、各部門依據《河北科技師範學院合同/協議呈批簽》到校長辦公室登記用印。自此,除有明确規定和特殊要求,凡以學校名義簽訂的各類經濟合同或協議不再使用學校行政印章。
合同專用章的使用嚴格依據《河北科技師範學院合同管理辦法》及附件(包括附件說明)中的相關規定。請各單位、各部門認真組織學習,明确合同管理辦法中關于合同草拟、合同審查、合同簽訂、合同履行、合同歸檔等内容及其要求,明确合同審批的相關程序及要求,認真履行好相關職責,共同做好合同管理及印章使用工作,全面推進學校依法治校進程。
校長辦公室
2018年5月14日
該通知全文已發布在辦公系統-校辦通知内。